上交所发布通知 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5月7日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通知中提到,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并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提升审核注册效率。
主要措施
以下是通知中提及的主要措施:
- 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以及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简化信息披露安排: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以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安排,简化申报发行材料和信息披露,发行人可与投资者约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
- 简化申报材料签章文件: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债券项目申请阶段对债券发行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承诺认可各期发行文件、履行规定职责的,每期债券发行前无需另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鼓励创新设计债券条款:鼓励发行人对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 优化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并适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
- 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入: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创相关指数的专项资管产品,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
- 降低交易结算成本:上交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挂牌)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转让)的交易经手费、回售交易经手费,并配合落实科技创新债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结算费免收工作。
审核效率提升
通知特别强调,对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原则上,对于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发行人,上交所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督促发行人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压实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职责,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