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提议扩大受限制称衔清单以规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6月12日,香港证监会启动了一项咨询,目的是限制那些不受规管的机构不当地使用名称,以防止公众误认为这些机构是受规管的。随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兴起,香港证监会建议扩大《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有受限制称衔清单,以适应近期的发展。
同时,考虑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度同样受到《证券及期货条例》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的规管,香港证监会建议在《打击洗钱条例》下加入类似的限制措施。
此外,建议的限制范围将扩展至具有类似“交易所”含义的常用词汇(例如“交易平台”),以及泛指某些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金融产品及平台的词汇(例如“虚拟资产”及“结算设施”)。这些建议还将包括可能暗示与现有的交易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其他类似机构有关联的称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