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提議擴大受限制稱銜清單以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6月12日,香港證監會啓動了一項諮詢,目的是限制那些不受規管的機構不當地使用名稱,以防止公衆誤認爲這些機構是受規管的。隨着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興起,香港證監會建議擴大《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現有受限制稱銜清單,以適應近期的發展。
同時,考慮到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制度同樣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的規管,香港證監會建議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加入類似的限制措施。
此外,建議的限制範圍將擴展至具有類似“交易所”含義的常用詞彙(例如“交易平臺”),以及泛指某些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的金融產品及平臺的詞彙(例如“虛擬資產”及“結算設施”)。這些建議還將包括可能暗示與現有的交易所、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及其他类似机构有关联的称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