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帮扶小额信贷工作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旨在改进信贷管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优化支持政策协同机制。
通知明确了帮扶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包括支持对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贴息方式、风险补偿机制、贷款用途和贷款条件。
政策要点概览
| 项目 | 详情 |
|---|---|
| 支持对象 |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
| 贷款金额 | 10万元(含)以下 |
| 贷款期限 | 3年期(含)以内 |
| 贷款利率 | 鼓励银行合理确定,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
| 担保方式 | 免担保 |
| 贴息方式 | 中央财政按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 |
| 风险补偿机制 | 已设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区)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 |
| 贷款用途 | 精准用于帮扶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
| 贷款条件 | 申请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 |
通知还强调了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包括加大银行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改进信贷管理流程、做好续贷展期管理。同时,优化支持政策协同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用好货币信贷政策,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并做好信息共享共用。
风险防控机制
通知中还提到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提升贷款发放精准性、规范信贷资金使用、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和做好信贷风险补偿。
最后,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衔接,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并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