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消費失控:從“零花錢”到“豪擲千金”

週五一放學,重慶江北區13歲的明明攥着50元零花錢,三步並作兩步衝進學校旁的文具店,眼睛盯着貨架上的盲卡,“老闆,來10包最新款奧特曼卡!”

隨着包裝撕開的脆響,明明快速翻找卡片,臉上從期待轉爲失落——又都是普通卡。“再買一些說不定就能抽到黃金卡!”他咬咬牙,又掏出了剩下的30元。

這兩年,繼盲盒火爆後,盲卡憑藉“未知驚喜”的賣點,迅速在兒童青少年羣體中走紅。非理性消費在兒童青少年中屢見不鮮,部分孩子爲了追求稀有卡牌,單次消費高達數百元甚至數千元。

“盲卡其實就是盲盒和‘穀子’結合起來的一類變種。”在天津從事相關生意多年的張先生向記者介紹,“穀子”是英文“goods(商品)”的諧音,基本是動漫、影視劇和遊戲的周邊,比如徽章、鑰匙扣、卡牌等小商品。卡牌大多圍繞熱門IP的主人公限量發售,一般上市就引發搶購,然後二級市場跟着炒作。盲卡在中小學生中很火:一方面在同IP的各種衍生品中,盲卡也就一二十元,比動輒上千甚至上萬元的手辦入門門檻低;另一方面與球星卡這類成年人比較喜歡的盲卡類別相比,圍繞動漫類的盲卡更符合中小學生的偏好。

如今,盲卡早已超越簡單的收藏功能,變成兒童青少年社交圈裏的“硬通貨”。爲了在社交中不“掉隊”,不少孩子省喫儉用,甚至與抽到卡的同學進行高價交易。“要是誰有最新的稀有卡,就能成爲班裏的‘卡王’!”明明說,“午休時大家圍在一起曬卡,沒幾張厲害的根本插不上話!”

網絡直播帶貨自然也少不了盲卡。

“我只追原神的盲卡,一週花100多塊錢,零花錢都花在這上面了。”天津初中生王小萍給記者展示在家裏陳列的盲卡。她拿出手機給記者看自己常看的盲卡直播間。

“新人14.9元5包!可以代拆!”在主播大聲吆喝下,記者注意到直播間在線人數已經有100多人,不時就有下單提示。在直播間背景的不起眼處,一張白紙上印着“未成年人禁止下單”,但是主播全程沒有就此進行任何提示。

“這種14.9元5包的抽不出什麼稀有卡,都是用來引流的。”王小萍說,“一次下單10包甚至‘抬箱’(購買整箱)的,也許能抽出來一張稀有卡。”

“帶着孩子出去逛街,衣服不買、餐廳不去。見到‘穀子’店就走不動道,非要買盲卡。晚上回家拿着平板說是看網課,其實偷偷看盲卡直播,給的零花錢和飯錢都攢下來買它了。”王小萍的父親王先生對記者說。

孩子爲啥會沉迷購買盲卡?孩子爲什麼可以隨意購買盲卡?針對這些問題,記者開展了調查。

探 沉迷背後:“商業陷阱”與監管滯後

“盲卡設計堪稱精準捕捉未成年人心理弱點的‘商業陷阱’。”西南大學國家治理學院副院長張永紅分析,“它利用心理學中的‘斯金納箱’原理,通過隨機獎勵製造期待感。比如抽卡時‘下一次可能中獎’的錯覺,會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讓孩子不斷重複購買行爲。”

這些精心設計的“商業陷阱”,正在線上和線下的消費場景中不斷蔓延。

在重慶,盲卡商家將“戰場”佈局在人流聚集的區域,例如觀音橋、龍湖時代天街等熱門商圈。2024年12月,一家知名商場改名後,正式開啓二次元運營,大批“穀子”店入駐,也包含盲卡商店。這些商家地處熱門商圈,人流量較高。

在線上,各類短視頻平臺的直播間中,“10連抽必中”“最後3箱!錯過再無”等營銷話語十分常見。主播們誇張展示拆出稀有卡時的興奮表情,鏡頭還會刻意放大包裝撕開的聲響。這些設計好的視聽效果,配合“集齊整套就能兌換限量手辦”等誘導性獎勵機制,讓缺乏消費自制力的兒童青少年不斷衝動下單。曾有網友在直播間15分鐘內下單200包小馬寶莉卡牌,“豪擲”1500餘元。

盲卡的商業模式很容易“套牢”小消費者。記者調查中發現,部分盲卡評級機構與廠商形成利益關聯,將普通卡片包裝成具有投資價值的“理財產品”。商家以“越貴的卡包抽到好卡的概率越大”“稀有卡片可獲得高額回報”“反手賺10倍卡費”等噱頭,通過營銷話術和抽獎機制誘導未成年人不停購買卡包。

“此類設計涉嫌利用未成年人心理發育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較弱的特點,誘導他們進行非理性消費,有悖於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不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立法宗旨。”西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復衛說。

記者走訪發現,部分卡牌如“遊戲王”“寶可夢”“萬智牌”等,在部分店裏會涉及年齡提示,一般是12+或16+,但在結賬時商家並未嚴查顧客年齡,常有一些小學階段的學生結伴出現在店裏。而線上平臺依賴用戶自主填寫信息,缺乏嚴格身份驗證。

此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盲盒經營行爲規範指引(試行)》明確規定,“盲盒經營者不得向未滿8週歲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週歲及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當依法確認已取得相關監護人的同意。”但這只是一個規範性指導文件,並未規定相應處罰。實際經營中很難落實身份覈驗。“我也不可能讓人家給我看身份證,說白了只要不穿校服,看着別太小,我也就賣了。”張先生說。

析 多方施策:完善立法和聯合執法

如何規範盲卡市場?消費權益如何保護?

“盲卡本是一種娛樂方式,若缺乏約束,可能演變成‘收割’孩子錢包的工具。特別是通過話術誘導消費、模糊概率、虛構稀缺的行爲,已經有違法之嫌。”天津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振杰說。

“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不能隨意購買高價盲卡。相關部門應當給盲卡盲盒出臺嚴格的規章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郭振杰表示,“可以借鑑《盲盒經營行爲規範指引(試行)》禁止向8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8歲以上的需監護人同意。同時設置金額限制,避免天價盲卡。明確概率公示,不得虛假宣傳。”

楊復衛建議進一步細化盲卡、盲盒監管規則,增設技術監管條款。要求線上平臺實施“實名認證+人臉識別+監護人二次驗證”三重驗證機制,禁止未通過年齡覈驗的未成年人賬戶進行交易。線下實體店則應設立“未成年人專區”,同時對違規商家處以高額罰款。

在執法監管層面,楊復衛認爲,需建立市場監管、網信、教育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運用大數據分析識別異常交易,對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等違法行爲開展專項整治。

如果孩子出現大額消費,家長如何追回權益?《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關於盲選卡片的消費提示》提出,家長髮現孩子未獲允許在線下門店消費,應提供該未成年人的年齡證明材料及所購商品、轉賬記錄、收銀小票等消費憑據。如孩子用家長賬戶在卡牌公司APP及小程序、直播間下單購買,應保留家長在該消費時間段不具備消費可能性等證據。當自身合法權益受損時,應及時與商家協商;如協商不成,及時向消委會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文來源於:人民日報,作者:人民日報,標題:《盲卡盲盒哪能“無拘無束”(民生探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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