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合發佈化工園區高質量發展通知
8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推進化工園區規範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該通知旨在進一步規範化工園區的建設和管理,推動化工園區向高質量發展轉型。
通知明確了化工園區作爲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自《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以來,各地積極推進化工園區認定工作,化工園區的安全環境風險顯著降低,發展質量明顯提升。
主要措施
通知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
- 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範化建設和認定管理:包括省級化工園區認定辦法複覈、嚴格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加快化工園區問題整改。
- 開展化工園區評價及改造:包括開展分級評價和推動改造提升。
- 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強化服務指導。
具體要求如下:
措施 | 內容 | 時間節點 |
---|---|---|
省級化工園區認定辦法複覈 | 報送省級細則,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復核 | 2025年8月15日前 |
修訂完善省級細則 | 根據整改意見修訂省級細則 | 2025年10月30日前 |
化工園區問題整改 | 建立整改工作臺賬,限期整改 | 2025年底前 |
開展分級評價 | 對照“兩個導則”開展競爭力、智慧化分級評價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制定專業化改造方案 | 針對競爭力三級、智慧化初始級化工園區 | 2025年底前 |
通知強調,有關地區要高度重視化工園區的高質量發展,通過產融合作、產業轉移對接活動等引導要素資源向優質化工園區匯聚,並在用地保障、資金扶持、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優先支持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竞争力二級、智慧化提升級及以上化工园区。
此外,通知還要求有關行業協會、標準研製單位等第三方機構加強“兩個導則”宣貫,不斷健全化工園區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的培訓解讀和實施推廣,爲化工園區提供分級評價、問題診斷、改進諮詢建議等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