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空经济协会与运输及物流局讨论低空经济安全与发展

近日,中国香港低空经济协会名誉顾问陈绍雄及创会主席张霆邦等人与香港运输及物流局代表进行了会面,双方就《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48C章)的修订进行了深入交流,重点讨论了低空经济的安全问题和跨境无人机物流的发展潜力。

陈绍雄强调,安全是推行低空经济的首要考虑,他希望香港政府能尽快探索并制订一套“看得见、管得住”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以全程侦测管控飞行器的飞行轨迹,并具备风险预警功能,在必要时能够及时干预及反制,为低空有序安全飞行提供支撑。

跨境无人机物流的发展潜力

会议中还提到,跨境无人机物流的发展潜力巨大,希望香港政府能加快推进不同跨境项目的试验。

立法与挑战

张霆邦指出,如果香港能成功就丙类无人机使用(涵盖重量超过25公斤但不超过150公斤的小型无人机)以及重量超过150公斤的非传统航空器试验(如电动垂直起降飞机“eVTOL”)立法,将是推进低空经济发展的一大步。但他同时提醒,后续工作的难度不容忽视,包括无人机人才的培训、在安全环境下进行载人无人机试验等,都是极具挑战的工作。

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副秘书长洪思敏表示,香港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全速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为低空经济有序运作奠下根基,也为业界持续提供发展土壤。除了现时的立法工作,相关部门正就“监管沙盒”试点项目、低空基础设施规划以及与内地对接等范畴展开工作,包括与内地共同开发低空跨境航线等,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通道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