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助力去库存,各地拟使用超5500亿元

今年以来,中央及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去库存,其中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成为重要手段。根据中指监测,截至8月18日,各地公示拟使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数量已超4300宗,拟收储用地面积超2.2亿平方米,涉及总金额超5500亿元。

公示情况

据中指不完全统计,31个省市中有26个省市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情况。其中,广东省公示拟收储总金额近790亿元,位居第一;浙江省公示金额超600亿元。在城市层面,重庆拟收储金额达533.8亿元,收储用地面积超1815万平方米,均居首位。杭州、郑州拟收储金额均超150亿元。一二线城市公示地块合计989宗,拟收储金额超2050亿元,金额占比达37%。

从用地性质来看,住宅用地宗数占比约66%,商办用地占比约24%,工业用地占比约6%。5月以来住宅用地占比保持在高位,7-8月均在70%以上。从所有权来看,拟收储的土地中,绝大多数宗地属于地方国企,占比约84%,民企占比仅约13%。

从收储价格来看,约50%的地块拟收储价格与成交单价的比值在0.8-1.0之间,约31%的地块比值在0.9-1.0之间,占比均较此前有所下降。约17%的地块拟收储价格与成交价的比值在0.7-0.8之间,部分地块拟收储价格的折扣较大。

省市 拟使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金额(亿元)
广东 790
浙江 600
重庆 533.8
杭州 超150
郑州 超150

专项债发行情况

截至8月18日,广东、湖南、安徽、山东等7省已发行/即将发行的用于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专项债总金额超1500亿元,占拟收储总金额的27%。其中广东发行377亿元,居首位,湖南发行5次,合计307亿元,位居第二。各城市中,长沙发行专项债金额超90亿元,位居各城市首位,一二线城市合计发行约320亿元,约占总发行金额的21%。

已发行的地区均为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尚未发行相关专项债,发行节奏整体较慢。

展望

截至8月18日,各地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约2.88亿元,已发行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专项债仅占约5.2%。今年我国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为4.4万亿元,已发行接近70%,若按相同占比计算,后续新增专项债券中用于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金额约800亿元,全年合计约2300亿元。6月13日国常会中明确提出“要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有利于针对性优化相关政策,加速各地推进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若接下来非“自审自发”地区能实现新的突破,预计也将进一步提振市场预期,更好的改善市场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