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库局推进数字资产监管制度,强化金融科技领先地位
香港署理财库局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香港数字资产生态圈正蓬勃发展,获得国际认可。数码港Web3基地已汇聚超过310家第三代互联网公司,香港在金融科技排名全球第一位。
自2022年10月发表首份政策宣言以来,香港财库局稳步推进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去年6月,《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发布,明确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和着重创新的数字资产生态圈的愿景。
在法律与监管优化方面,香港财库局于2023年6月落实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目前已有13家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去年8月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出两个稳定币发行人牌照。
下一步,香港财库局将就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及管理服务设立监管制度,贯通整个数字资产生态圈的主要节点,为业界提供清晰发展路径,推动负责任金融创新,形成与传统金融同样值得信赖、可持续的体系。
陈浩濂表示,香港财库局已就拟议监管制度进行公众咨询并发表咨询总结。根据“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任何人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或管理业务,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必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拟议监管制度的涵盖范围将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涵盖范围基本一致。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拟议的发牌制度将聚焦于管理与在香港保管客户虚拟资产私钥相关的风险,加强客户资产安全。
在规管要求方面,持牌人或注册人必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并在财政资源、知识经验、风险管理、财务汇报以及妥善保障客户资产等各个范畴符合严格标准。
拟议的监管制度将订有罚则,包括禁止任何人除非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以提供某类虚拟资产服务,否则禁止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此类服务,以保障投资者。
为了避免监管状况不清晰,香港财库局不打算为现有服务提供者提供“被当作已获发牌或注册”的过渡安排。香港财库局会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调整业务模式所需的时间,为监管制度订定合适的生效日期,并鼓励所有正在或有意从事相关虚拟资产业务的业界持份者尽早与监管机构联络,以开展预办申请程序。目前,香港财库局正制订相关立法建议,目标是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