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发布
6月5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十部门发布了《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旨在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的高质量发展。该方案提出了到2028年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安全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的目标,实现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网点覆盖,并推广“高铁/民航+落地租车”模式,使小微型客车租赁成为群众自驾出行的重要选择。
方案强调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租赁企业投放新能源汽车,并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到2028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60千瓦以上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枪)达到3万个,并围绕旅游公路、国省干线、“四好农村路”等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
主要目标和措施
方案的主要目标和措施包括:
| 目标 | 措施 |
|---|---|
| 建成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 | 实现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网点覆盖,推广“高铁/民航+落地租车”模式 |
|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 鼓励投放新能源汽车,新建改建3万个60千瓦以上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
| 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 | 扩大免费异地还车服务供给,优化租车便民举措 |
| 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完善信用体系 |
| 拓展租赁市场空间 |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促进租赁与旅游、汽车产业融合发展 |
|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完善租赁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宣传引导 |
方案还提出了优化租车便民举措,如优化承租人机动车驾驶证线上查验流程,推动“信用免押租车”、上门取送车等服务,并支持租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提供智能化服务。
此外,方案强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制定推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承租双方权利义务,并建立租赁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在拓展租赁市场空间方面,方案提出加大金融保险支持,科学厘定租赁车辆保险基准费率,并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与租赁企业合作。同时,促进租赁与旅游、汽车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租赁企业拓展服务链条,提供多元化服务。
最后,方案要求完善租赁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并加强宣传引导,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