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以改善舊式樓宇管理

香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在樓宇管理高峯論壇上宣佈,爲支持舊式單幢樓宇及“三無大廈”的管理,民政總署(民政事務總署)於今年六月在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四區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該計劃旨在鼓勵及協助區內“三無大廈”和舊式單幢樓宇的業主達成共識,共同聘請同一間物管公司,試行“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分攤管理費用,讓業主可以較相宜的費用獲得基本大廈管理服務,從而改善居住環境。

《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爲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制定法律框架,并同时就法團与业主的权力和职责订定条文,讓業主有所依循,共同承擔大廈管理的責任。

麥美娟強調,大廈管理是地區治理的重要一環,將持續推動區議員在區內大廈管理問題發揮積極角色,包括向業主講解《條例》就大廈管理方面的要求及向業主提供意見。民政總署及民政事務專員會協調區議員及關愛隊,以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採取應對措施,協助調解業主和法團或物管公司之間的糾紛,併發揮特區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作用,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助業主解決大廈管理問題及促進有效的大廈管理。

物監局已落實發牌制度,規管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並積極爲業界制定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就不同物管範疇提供實務指引,憑藉這套服務標準,推動業界提高服務質素和專業水平。

除了民政總署爲私人大廈業主提供樓宇管理支援之外,相關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專業團體一直通力合作,推行各項措施,從多方面提升法團、業主及物管公司管理大廈的效能。同時,執法部門也致力打擊樓宇維修的不法分子,以保障業主的權益,進一步提升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

麥美娟表示,爲確保《條例》能夠與時並進,政府去年就《條例》作出修訂,感謝立法會議員在修訂過程中提出許多寶貴意見。香港將於今年7月13日正式實施有關《修訂條例》(《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規定業主參與重大采購決定、調整審計財務報表的門檻,以及將沒有保存某些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文件訂爲刑事罪行。各项修訂的最终目的,都是爲了加強保障業主的利益和減少潛在爭議,亦透過加強對招標、採購和法團財務管理的監管,提高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預防潛在的貪污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