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直接惠及消费者个人

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旨在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此次政策直接惠及消费者个人,与以往重点支持投资端、供给端的贴息政策不同,此次政策从需求端发力,依托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差异化客群基础,广泛覆盖各类人群,增强政策普惠性。

政策支持对象为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利率为年化1%,计算基数为借款人在政策执行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支付的符合条件的消费汇总金额。

政策特点

政策特点包括:

  • 直接惠及消费者个人,降低个人消费贷款成本,提高消费者幸福感、获得感。
  • 贴近居民实际消费需求,广泛覆盖居民日常生活性消费及重点领域消费。
  •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运作,防止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套取贴息资金。
  • 注重加强部门协作,实行全流程管理,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贴息流程及政策期限

贴息流程方面,中央财政根据贷款经办机构需求,按一定比例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和当地金融监管局汇总情况,审核拨付季度贴息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1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借款人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操作主要集中在贷款经办机构和政府部门,力求流程便利、管理精准、执行高效。借款人需授权经办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发放账户或指定账户交易信息,用于开展贴息资金审核。

财政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压实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测算审核申请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政策实施跟踪等。

支持对象 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
贴息利率 年化1%
贷款经办机构 包括全国性或跨区域的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5家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消费金融公司等
政策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