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旨在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該意見明確了城市更新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主要任務以及加強支撐保障和強化組織實施的具體措施。
總體要求與主要目標
意見強調,城市更新行動應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全面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到2030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將不斷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經濟業態更加豐富,文化遺產有效保護,城市成爲人民羣衆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包括加強既有建築改造利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
加強支撐保障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方式,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衆參與的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以及健全法規標準。
在投融資方面,意見指出將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支持力度,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持。同時,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參與城市更新,強化信貸支持。此外,還將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資產證券化產品、公司信用類債券等。
強化組織實施
城市黨委和政府需切實履行責任,構建市級統籌、部門聯動、分級落實的工作格局,加強政策統籌,強化資金等保障,穩妥有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發揮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支持,完善制度政策。
本文來源於“新華社”,FOREXBNB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