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旨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该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加强支撑保障和强化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
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意见强调,城市更新行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到2030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加强支撑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以及健全法规标准。
在投融资方面,意见指出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此外,还将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强化组织实施
城市党委和政府需切实履行责任,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政策统筹,强化资金等保障,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完善制度政策。
本文来源于“新华社”,FOREXBNB编辑:刘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