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于6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金融手段支持消费增长,促进经济循环和增长。该指导意见提出了19项重点措施,涉及增强消费能力、扩大金融供给、挖掘消费潜力、提升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等方面。
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支持
《意见》强调夯实宏观经济基础,稳定消费预期,通过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政策的协同联动。实施货币政策时,将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运用多种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同时,实施财政政策将更好地发挥消费在国民经济循环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股权融资和资本市场发展
《意见》提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支持消费产业链上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投资,满足长周期消费产业融资需求,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股权投资。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
《意见》中提到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鼓励金融机构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发放贷款,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效。特别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达50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及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可按贷款本金的100%申请再贷款。
债券市场和股权融资支持
《意见》还强调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推动消费产品提质升级。同时,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扩大消费信贷规模。
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意见》聚焦消费重点领域,提出要结合消费场景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推动消费领域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消费支付服务,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实施落地,强化跟踪监测,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