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 推出六项改革举措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旨在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了六项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包括: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改革举措详细内容
改革举措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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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2. IPO预先审阅机制 | 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 |
3.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 | 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
4. 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增资扩股 | 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 |
5. 健全上市公司发展制度机制 | 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 |
6. 健全投资和融资市场功能 | 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
《科创板意见》的发布,是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改革全面贯彻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境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科技型企业现实需求,以在科创板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市场有关各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和示范案例落实落地,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制度吸引力、竞争力,持续提升市场获得感,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