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该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在营销宣传中不得夸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避免误导消费者。企业需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并安全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同时,企业应开发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以降低安全风险。

监管重点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进行整治。此外,还将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开展技术认定工作,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专项调查。

企业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方面,需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准确填报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确保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

对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企业需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加强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并对企业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众可通过指定途径提出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