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薦人主管協會回應證監會修訂《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建議
香港保薦人主管協會對證監會於2025年3月28日發佈的《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修訂建議文件進行了回應。協會讚賞證監會爲提升市場透明度和保護投資者所做的努力,並支持大部分建議。
然而,協會對部分建議持不同意見,尤其是反對移除以優先認股方式按股東的現有持股比例發行證券及按照僱員股份認購權計劃行使認購權的情況。協會認爲,這可能削弱上市公司的融資能力,影響其在市場波動時快速籌資的靈活性。
替代建議
香港保薦人主管協會提出以下替代建議:
建議內容 | 具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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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而非移除 | 建議證監會採取其他監管措施,例如要求優先發行和員工購股權計劃須經證監會及聯交所事先審批,並實施兩階段篩查流程。第一階段爲快速初審,若無明顯問題則迅速放行;第二階段針對潛在問題進行深入調查,以平衡監管需求與市場效率。 |
補充措施 | 包括建立問題發行人黑名單、收緊年度發行上限,以及要求更詳盡的披露和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 |
對於證監會部分提議,協會持中立立場。例如,協會對簡化恢復交易程序的建議持保留意見。雖然該提案旨在提高效率,但協會認爲,根據歷史數據,恢復交易的成功案例比例較低(僅22%),主要瓶頸在於發行人執行整改措施的難度,而非行政程序本身,因此簡化程序未必能顯著縮短暫停交易的時間。
此外,對於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擔任審覈機構的提案,協會同樣保持中立,指出這可能影響監管機構之間的權力平衡,並削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作爲獨立審覈機構的角色,對市場參與者的實際影響仍需進一步評估。
協會同時建議證監會提供更多實務指引,明確在何種情況下會選擇反對上市或暫停交易,而非只是施加條件,以增強市場參與者的預期和理解。